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开展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2-11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景德镇陶瓷大学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标准与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2.积极承担学校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3.严谨笃学、严于律己、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4.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深受学生喜爱;

5.无教学事故。

三、组织与实施

成立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并指导,会同团委、校学生会有序开展评选工作,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立相应评选工作小组。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学生自主投票的原则。

2.按分院、年级、班级序列分别开展推荐评选。2019级班级每名学生可推荐1名教师,2018级班级每名学生可推荐不超过2名教师,2017级班级每名学生可推荐不超过3名教师,2016级班级每名学生可推荐不超过4名教师。

3.以学生班级为单位,学生自主、实名推荐,推荐人需署名。各学生班级推荐评选前,需制作任课教师花名册,包括任课时间、姓名、科目、授课学生数等内容,供学生推荐时参考。学生班级组织推荐时应集中进行,并确保90%以上同学参与评推荐。各学生班级负责统计本班学生的推荐情况,并做好推荐过程资料的存档工作。(12月23日前完成)

4.各学院(部、系)学生会负责汇总统计本院各学生班级推荐情况,并将统计表提交校评选工作小组。(12月30日前完成)

5.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学院学生班级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复核,根据得票率等拟定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并提交纪检监察、教务处、人事处、工会、有关教学院(部、系)征求意见。

6.评选工作组对拟确定的“我最喜爱的老师”人选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从候补人员中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0名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

五、表彰奖励与宣传

学校对学生民主推荐产生的10名教师,授予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五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并在2020年教师节予以表彰奖励。

党委宣传部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获评教师先进事迹。获评教师需做好配合工作,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简介(约300字)、个人照片5张(工作照、生活照)、视频等资料至宣传部。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