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遴选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2-04-11阅读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大力挖掘我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我校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3号)文件精神,现积极遴选我校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全校范围内从事教育、参与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推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可个人申报,也可团体申报)。

(二)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为5年以上),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事迹具有典型性和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忠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在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特色突出、成绩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彰显红土地上人民教师传承红色基因、不畏艰难险阻的创新意识和攻坚精神。

3.长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作风优良,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

4.把教书育人作为终身追求,不管是在岗还是退休,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不管是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对社会的学生,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二、推选程序

(一)基层遴选:各分党委(党总支)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挖掘典型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可个人申报,也可团体申报),结合学生评教、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学生推选、家长评议、个人自荐、组织审定、网络评议等多种方式,于4月23日之前推荐1名候选人(或1个候选团体)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校级评审:学校将从专家、教育管理者、优秀教师、在校学生等各类群体中随机选择评委,在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出1-2名有代表性、共识度高的“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或团体),经公示后推荐至省厅。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是我校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展示我校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好形象,有利于弘扬高尚师德正能量。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将身边更多优秀且平凡的“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挖掘出来。

二要坚持标准条件,确实把好推荐关口。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按照推选工作程序和要求,自下而上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候选对象事迹要突出先进性、长期性、代表性、典型性,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导向,体现新时代精神。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政审把关,确保推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推荐过程和推选对象经得起宣传和检验。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此次推选活动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结合起来,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同步广泛宣传我校“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主要事迹,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树好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联系人:沈芳甸,联系电话:139****2765,电子邮箱:Dwjsgzb2021@163.com;行政楼509)

附件:1.材料报送须知

2.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对象汇总表

3.第四届“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推荐表(个人类和团体类)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