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 的通知

时间:2024-05-16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教,潜心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 当好“四个引路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优秀教师应从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含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中遴选。申报优秀教师人选须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全学年均在岗。(行政管理岗不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爱党爱国爱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2.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潜心教学,精心施教,治学严谨,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授课质量优秀,受学生欢迎,受同行和领导好评。立德树人,匠心育人,对学生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引导,把思政教育、思想引领寓于各个教学环节。积极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在引导学生参与教学创作、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主要从事科研创作的教师,学术严谨,科研创作成果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应为合格以上,原则上从近三年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产生,优先推荐在学校2024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表现优异者。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评选出来。树立典型,重视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请各学院(部、系)根据《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指标分配表》(附件1)中分配指标进行候选人遴选,最终候选人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产生,并认真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教师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各学院(部、系)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521前将《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报送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沈芳甸,电话:13979802765(6765),地址:行政楼512,邮箱:Dwjsgzb202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指标分配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教师登记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