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党发〔2020〕58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师德师风整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校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教育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投身教育事业。
2.坚持价值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4.坚持方法创新。以示范引领、教书育人为目标,不断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应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践履笃行的典范。
3.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提倡教师团结合作、协力攻关的团队精神;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4.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学校在师德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查找教师在政治思想、教育观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师德规范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5.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研究和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有机结合,健全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与创新,突出时代性、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使师德师风建设更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二、主要举措
(一)师德教育。
1.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结合教师培训开展师德教育。精心组织新教师入职教育、导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行政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培训的必修专题。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培育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3.结合教学科研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学科研日常工作中,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景德镇陶瓷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教师教学科研活动,使广大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4.结合校史文化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融入校史文化建设,依托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老教师荣休仪式等活动,增强教师为人师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将学校校史、陶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档案馆)
5.结合社会服务实践开展师德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让教师在实践锻炼和服务社会中受教育、作贡献。(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6.结合警示案例开展师德教育。开展多种主题和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编印师德警示教育学习材料,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时刻把思想品德作为履职根本。邀请校内外专家来校作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报告,教育教师牢牢守住师德禁行行为底线。(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纪委综合办公室)
7.结合先进典型开展师德教育。设立师德大讲堂,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8.结合党组织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各教工党支部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党员争一流、作表率。(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师德宣传。
1.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3.在校报、新闻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型,展现学校教师的精神风貌。(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4.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 师德监督。
1.落实学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联系学院(部、系),深入教室随堂听课,同时利用学校领导接待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建议诉求,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辟直通车。(责任单位: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2.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师德师风建设问题。(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3.健全完善学生评教制度。构建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作用,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及时反映。(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4.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师德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信息,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师德考核。
1.明确师德考核内容。制定师德考核办法,把师德考核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体系,将教职工的理想信念、工作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道德、师德表现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档案。(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2.建立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师德表现。(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3.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同时在岗位聘任、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导师遴选、绩效奖励、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4.将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党组织的年度考核,该年度基层党组织所在教职工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师德奖惩。
1.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继续推进“我最喜爱的老师”、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等各类校内先进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凸显师德典型的榜样作用和示范影响力。(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2.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在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导师遴选、评优评先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选拔培育及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等工作中,师德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3.对有违反师德行为者,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监督检查室)
4.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等)
三、实施保障
(一)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党委对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工作的学校领导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人。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与监督委员会,由分管教师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师德师风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订、检查、督促工作,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和情况通报。
(二)各学院(部、系)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制订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具体工作,确保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新进教师队伍入口关。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高度重视从海外引进人才的全方位考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