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2-03-14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10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落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列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体系,对教师开展每学期不少于1次的思想政治轮训,落实高校教师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进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认同”。

2.坚持价值导向,加强引导浸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文化和“四史”学习教育,并将其列入教师教育的必修课程,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积极引导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在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强化育人责任。重视对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和政治引领,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推进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健全“双培养”机制,努力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把党支部建成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重视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职工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项目评审等工作中,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政治把关作用。

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师德素养。各地各校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师培训时,设立符合本学段特点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心理培训主题,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依托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龚全珍师德教育学院等基地,创新师德培训模式,扩大基地辐射面,实现师德教育职前、职中、职后一体化。加强师德理论研究,成立江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加强家校社互动沟通,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加强高校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师范生必修师德教育课程,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5.深化法治纪律教育,依法依规执教。各地各校要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增强教师法律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和规范执教的能力。要强化纪律建设,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师德考核办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纳入教师培训和日常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健全规范体系。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中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深刻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纪律约束,引导教师牢守师德底线。

6.大力选树师德典型,持续正面宣传。定期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江西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奖励活动,选树师德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各地各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通过授予称号、先进事迹报告会、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开展学习和宣传,讲好身边的师德故事,打造一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当地和学校特色的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要把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身边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注重教师师德修养的行为训练、心灵感悟和实践反思,使师德典型教育具体化、形象化。

三、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7.严格课堂教学,守好讲台主阵地。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好“双减”政策要求,把“双减”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引导广大教师做“双减”工作的坚决拥护者、有力宣传者、坚定实践者,坚决不参与校外培训兼职和违规有偿补课,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不超前、超纲教学,不得以班上部分学生在课外超前学习等理由加快进度、拔高要求、增加难度,确保教学内容循序渐进,所有学生都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要引导广大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立足课堂,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到校外培训机构报班、让学生超前学习的焦虑;要提升作业管理水平,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要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突出课堂育德,加强教师教学管理,改革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教制度;对存在不能胜任教学、责任心不强等情况的教师,要通过待岗、停课、转岗等方式作出相应处理,督促教师自觉规范课堂教学行为。

8.严格教师准入,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健全新聘、引进人员试用期制度,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及时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作为聘用教师的重要参考,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人才。高度重视海外引进人才的全方位考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

9.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各地各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将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格素养、言行举止、教学育人、社会服务等内容纳入师德考核内容,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健全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对不遵守承诺、违反十项准则的教师,师德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强化师德考核过程管理,及时将考核中或平时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加强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在1至3年内取消其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研究生导师招生等方面的资格;师德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10.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加强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监督,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定期调查分析和年度评议制度,完善师德师风舆论研判、处置机制,调查分析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强化纪检监督,紧盯重点部门和重要人员,紧盯复杂疑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师德失范行为风险点,做好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完善与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依托“江西省师德师风问题反映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评议情况,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1.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查处制度,规范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办理程序、师德失范教师处理程序,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查处台账,明确一般性师德师风问题和严重性师德师风问题的处置权限、处置办法,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要保持高压态势,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要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师德违规惩处主体责任,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坚持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完善师德师风信用体系,建立教师信用报告制度,用好江西省教师信用平台,及时将查处的师德师风违规情况作为负面清单录入平台,将严重失信教师纳入联合惩戒名单。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12.提高教师地位,增强职业荣誉感。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时,应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健全和完善教师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做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教师进入省内4A级以上景区免门票工作,鼓励各地各校在医院、景区、体育馆、公共交通等领域出台教师优待政策。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

13.强化权利保护,维护职业尊严。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教师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尊重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创造性,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学生的职责。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的,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部门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

14.加强各方联动,引导形成尊师氛围。加强尊师教育,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深入挖掘并创作展现新时代江西教师风貌的影视和文学作品,善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传递教师正能量。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不向教师摊派与教书育人无关的社会性工作,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进行疗休养或予以奖励激励。深入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密切家校合作,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五、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

15.构建协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校、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逐级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中小学校校长、高校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宣传部门要创新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方式。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文件。财政部门要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师德师风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健全和完善教师激励表彰机制,提高教师的职业地位,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支持鼓励各行各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积极推动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免费向优秀教师开放,引导形成尊重教师的社会氛围。教育部门要将师德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师德教育、宣传、表彰奖励等工作的开展,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高校要强化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明确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主要职责,并从经费、人员、机构、编制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